园区各大学生企业:
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关于开展2022年“杭州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22〕7号)。
一、资格条件
评选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不含留学归国人员创业企业和博士后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大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经营正常,已入选过“杭州大学生创业之星”的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3、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或行业先进地位
5、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企业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公司实绩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
凡上城区内曾获得过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对象企业、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优秀学员企业、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落地企业、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企业、扎根杭州西部致力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和其他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于3月25日前将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上报至上城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评审和综合评议
市人力社保局在对推荐人选信用联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产生拟入选人员10名左右。
3.公示
市人力社保局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为入选人员颁发“杭州大学生创业之星”证书。
1、《“杭州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附件1)
2、【照片】2-4张近期照片,含申请人形象照、生活照、工作或产品照各1张
3、【事迹材料】含2000字左右创业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创业事迹简介,创业事迹材料须包含申请人创新创业经历,所创企业主营业务及近五年来的业绩、行业地位、社会贡献等内容
4、【印证材料】2020年、2021年度企业完税证明,专利凭证(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等),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成绩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创业实绩等印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
推荐:2022年3月15日-4月10日
评选:2022年4月11日-5月10日
公示:2022年5月
颁证:2022年6月
具体时间根据评选进度或有微调
五、报名联系
联系人:企业管理部邵纾盈 联系方式:0571-56970700
六、附件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