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 号,以下称通知),现就园区房租减免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房租减免对象是服务业小微企业。
(1)通知规定: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2)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xwqy.gsxt.gov.cn/
(3)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4/t20180402_1591379.html
(4)国家统计局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709/t20170929_1539288.html
2、房租减免适用时间为2022年。因园区所在区域不是中高风险区域,根据通知规定全年房租减免3个月。
3、申请与提交
(1)申请企业自行填写《2022年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服务业小微企业房租减免申请表》(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登陆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打印查询结果截图。
(2)请符合减免条件的园区内企业于4月29日前,把申请表及小微企业查询结果截图材料交到园区A313企管部李寅跃。
4、房租减免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5、附件:《2022年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服务业小微企业房租减免申请表》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2年4月22日